醫療相關
- 病歷摘要及診斷書一份
- 體檢報告
- 藥物(內服/外用)
- 入住體檢單(點我下載)
入住相關證件
一、入住受托者:
- 身分證影本1份
- 殘障手冊影本(無則免付)1份
- 重大傷病卡(無則免付)1份
- 中低收入或低收證明1份(無則免付)
- 健保IC卡正本
- 印章及大頭照2張
二、簽約者:
- 身分證影本1份

- 戶口名簿影本1份
- 印章
入住自備物品
一、衣物
- 棉質休閒衣、褲4~5件(衣服以無釦子為佳,褲子以鬆緊帶為佳)
- 無袖背心1~3件
- 外套1~2件
- 拖鞋(防滑)1雙
- 襪子3雙
- 外出鞋(防滑)
ps1:衣物需繡名字,本中心可代送繡數字(20元)。
ps2:衣物請依季節更換或於本中心通知後汰舊換新。
二、住民應自行負擔費用如下:
- 個人日用品、營養品、紙尿褲、看護墊、醫療耗材等消耗品。
- 私用電話之裝機費及通話費。

- 就醫或住院期間所需醫療、交通費用及僱請看護人員之費用。
- 其他因住民個人原因所生之費用。
三、住民因病就醫或其他正當理由而於機構外生活,經辦妥本中心所規定之手續且連續外住二日以上者,得按實際院外生活日數請求無息退還每日100元之膳食費。
四、住民應於約定進住日貨契約生效日起7日內進住。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未進住者,本中心得終止契約,並得將住民以腳當月之養護費用依逾期日數按日扣除1000元後無息退還,但最高不得逾當月已繳養護費用之百分之十。
五、有關費用及收費標準得因老人福利主管機關所訂定標準調整變更時,本中心有調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