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無力負擔全民健康保險費用補助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並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69歲以下,且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
相關資訊連結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標準:
1.年滿六十五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花蓮縣,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相關資訊連結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補助標準
一、補助金額:符合者每月補助照顧者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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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居家服務一、身體照顧服務:包括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換穿尿布、
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二、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家務及
文書服務、備餐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及其他相關之居家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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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中低)收入老人住宅設施設備改善
一、申請本補助須年滿六十五歲,設籍並實際居住花蓮縣(以下簡稱本縣)六個月以上,列冊低收入戶或領
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1.其現住屋三年內未曾接受本項補助者。
2.無安置於公私立老人福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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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中低)收入戶公費安養護服務針對本市低收入戶孤苦無依或生活無法自理之老人,提供機構安置補助服務
相關資訊連結 長期照顧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日間乏人妥善照顧之失能及失智老人能獲基本生活照顧、享受家庭的溫暖及社區關懷,藉以紓解家庭照顧者照顧壓力,提供日間照顧(護)服務。
相關資訊連結 獨居及高風險老人個案關懷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一、極端氣候加強關懷服務:
1.提供問安關懷及保暖或避暑防災資訊,加強對獨居老人進行各項高低溫關懷服務。
2.提供保暖或避暑物品讓獨居老人可以取暖防寒或避免中暑。
二、春節期間加強關懷服務:
1.針評估為獨居高風險者持續以電話問安關懷生活情形,或實地訪視加強生活安全宣導。
2.對生活無法自理且或自行備餐困難且無家屬可提供適當照顧之失能獨居老人,持續提供居家服務、
送餐服務。
3.使用緊急救援連線服務獨居長者,提供每日電話問安及24小時因應緊急事故救援服務。
4.春節圍爐活動:結合各民間單位於春節期間邀請社區獨居老人及長者親友鄰居圍爐用餐活動,享受團
聚氣氛。
相關資訊連結 中低收入老人裝置假牙補助年滿65歲以上,設籍本縣,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或所裝置之活動假牙破損需要維修。
相關資訊連結 花蓮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緊急救援連線服務設籍本縣,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總收入在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之中低(低)收入戶,及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專員訪視評估之一般戶,未接受機構安置、未聘僱全時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 。
相關資訊連結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連結社區資源,開發社區照顧服務人力,帶動社區動力,增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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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老人及身心障礙者重病住院看護及醫療費用補助申請資格為設籍本縣之民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年滿65歲長者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並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2. 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或符合中低收入資格者。
3. 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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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申請資格為設籍花蓮縣(以下簡稱本縣)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五十歲以上持身心障礙手冊或五十五歲以上山地原住民,且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評估認定,達輕度以上失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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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接送預約服務為助本縣中、重度失能者使用就醫服務、復健服務及日間照顧服務等長期照顧各類服務資源之交通接送服務,滿足本縣中、重度失能者之多元服務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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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愛心乘車費用補助 一、申請資格: 設籍本縣65歲以上長者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補助運輸範圍: 本縣境內,北起秀林鄉和平村南至富里郷富南及學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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